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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電力如何邁向淨零排碳.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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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今(11)日自由時報報導綠色和平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委託的第三方人士認為核四應停建乙節,台電回應不論是壓力測試或核能總體檢都應該是由專業團隊依嚴謹縝密的程序來進行,對於反核團體請來的人士僅憑片面資訊就作出應停建的廉價批判,台電實無法苟同其諸多偏離事實之處,相關說明如下:
一、 報導引述歐妲.貝克表示” 核四的弱點及在結構、系統、組件上的缺陷,一旦面對現存的自然災害,不可能因改善而達到可接受的安全層級”,事實上核四在設計上除引用已由美國核管會審查通過ABWR標準設計外,更針對核四的各種廠址特性採用較嚴格的自然災害防範設計,能有效對抗現存的自然災害,並證實核四的現有設計已能承受類似福島(地震+海嘯)的自然災害而不致發生核能事故,但台電仍積極著手多項強化工作以提升核四的安全。
二、 報導中提到楊.哈佛坎普指出核四的ABWR不符合歐盟規範,缺乏防止輻射外洩的圍阻體過濾排氣系統、以及防止爐心熔穿的爐心捕集器、也無法承受大型飛機撞擊,但事實上核四的設計在未裝設圍阻體過濾排氣系統的情況下,即使發生核能事故,廠外的輻射劑量亦能符合法規要求,且福島事故之後台電為更進一步保障民眾的安全,已規劃加裝圍阻體過濾排氣系統,也有將大型飛機的撞擊納入考量。
至於爐心捕集器為歐洲核電廠的設計,核四的ABWR設計則係採爐底自動充水淹溢及使用特殊地板材料,具有類似安全概念。
三、 針對歐妲.貝克表示斷然處置措施大量仰賴人為操作程序,非機組設計上的調整,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台電指出她對斷然處置可能有些誤解,目前全世界都致力於『非固定式臨時救援設施』之建置,以強化複合式災難之救援整備,台電的斷然處置措施也是基於此理念所提出,這就好比各縣市政府除了固定的抽水站之外,還需另外準備用臨時抽水泵、救生筏等等應急救災設施是一樣的道理。事實上,斷然處置措施在學理上經過清華大學之安全分析論證其可行性,在執行上亦建立具體程序書,並藉由各類演習及測試來確認執行上之可行性。在相關國際場合亦多次獲得正面認同,並已發表於國際期刊,而今年3月期間由原能會邀請,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核能署(OECD/NEA)代為籌組之獨立專家小組,於檢視台電公司執行壓力測試成效時,對斷然處置措施亦作出「在斷然處置指引(URGs)之發展超越其他國家採行之對策」評論。
四、 有關報載歐盟壓力測試並沒有檢視核四在建造過程的瑕疵乙節,台電指出歐盟測試只是核四廠安全體檢的一個項目,而核電廠在建造過程除須透過重重的品管及品質保證程序,以確保建造品質之外,台電更對核能安全有關的系統執行現場完工後履勘,確認施工現況與設計一致,所有在建造過程發現的瑕疵,均依照核能電廠嚴格的程序予以改正後,才分別由施工機構、設計機構及其獨立的第三認證機構簽發證書,確認施工及設計符合法規要求。

核能發言人:蔡富豐 專業總工程師
聯絡電話:(02)2366-6564
Email:u805820@taipower.com.tw
新聞聯絡人:張武侯 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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