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法委員鄭麗君今(2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台電過去的3大錯誤政策」,所謂我國備用容量率超標、核四興建至今無法運轉多浪費了2000億元及台電長期補貼工業用電1年將近400億。 台電無奈回應表示,這種指控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首先蓋個電廠要10年,而用電需求容易受到外在經濟環境景氣變化影響,預估10年後的用電需求往往不會剛好那麼精準,所以事後質疑是浪費,太強人所難了。另核四停建事件影響工期約44個月,造成之可能損失金額約1,870億元;最後民生電價高於工業是因為成本差異,各國的民生電價大多比工業電價高,並非價格較高的民生用電補貼工業用電。
台電表示,實績備用容量率只是參考用,並不是用來檢視規劃長期電源開發方案之準確性,近期我國備用容量率實績偏高原因,是因為2008年受全球金融海嘯及之後歐債與美國財務懸崖等影響,國內經濟景氣不佳,用電成長減緩,連續2年出現電力負成長情形,同時民營星元電廠及大潭5、6號機陸續完工商轉,導致近幾年實績備用容量率高於目標值。台電說,基載發電計畫從規劃、報部核准、施工、到商轉,須10年以上的時間,故須提早10年以上,依據研擬之長期負載預測及長期電源開發方案,適時提報個別發電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陳報經濟部轉行政院核准,而規劃新增發電機組之時間,是使未來各年之備用容量率約達到合理目標值。
台電表示,2000年核四停建事件影響工期約44個月,造成之可能損失金額約1,870億元,主要為直接損失約380億元與間接損失約1,490億元;其中直接損失金額包括停工期間之損失、復工所增加之費用,間接損失金額包括替代發電所增加之費用。
針對補貼工業用電,台電澄清表示由於民生用電供電成本高,工業用電供電成本相對較低,所以民生電價自然會比工業電價高,不宜僅依民生與工業流動電費單價的高低,即認定由民生補貼工業。近年電價調整對於工業用電電價調幅已相對較高,住宅用電則配合政府照顧民生之政策,調幅相對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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