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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在經由鍋爐燃燒後,產生之空氣污染物如氮氧化物、粒狀污染物及硫氧化物,有關空氣污染物及其處理流程說明如下:
脫硝設備
鍋爐採用低氮氧化物燃燒器抑制氮氧化物形成,並經過選擇性觸媒還原設備經化學反應後降低氮氧化物濃度,煙氣在與觸媒接觸之前須注入氨氣進行化學反應,將NOx透過還原反應生成氮氣及水分,大幅減低氮氧化物之排放,其去除效率約可達80%以上 ,有關之氨槽與觸媒單體如下圖所示。


除塵設備
煙氣經過靜電集塵設備去除塵粒達到淨化空氣之目的去除效率約可達99.8%以上,如下圖所示。

靜電集塵設備收集之粒狀污染物即為飛灰,目前廣泛再利用作為營建材料。
排煙脫硫設備
利用高效率之濕式石灰石排煙脫硫設備,吸收煙氣中硫氧化物,去除效率約可達90%以上,如下圖所示。

硫氧化物與濕式石灰石排煙脫硫設備反應後所生產的脫硫石膏,可以再利用於防火板材。
處理或改善效益
本公司為降低火力電廠空氣污染物排放對環境之影響,除加強機組之汰舊換新及相關設備的運轉維護外,另積極推動既有空污防制設備之改善工作,目前刻正辦理台中發電廠既有#5-#10機組空污改善工程計畫。
另為即時掌握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各機組於煙囪均裝設有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進行污染物之量測,確保排放情形能符合排放標準之規定,以降低對周遭環境之影響。
林口及大林更新改建計畫空氣污染防制設備
因應台灣地區電力需求,本公司已分別更新改建林口及大林發電廠,新機組為800MW之超超臨界機組。為符合中央及地方政府日趨嚴格的環保標準暨展現保護環境的誠意與決心,新設機組的防制設備,均以設置高效率污染防制設備為目標,如袋濾除塵設備(FF)、選擇性觸媒還原脫硝設備(SCR)與海水法煙氣除硫設備(SWFGD)等。
以林口發電廠為例,計畫投資總額約為新臺幣1,525億元,其中約有新臺幣400億元係積極投入環保工作,環保費用逾總投資金額30%,對於環境改善效益甚為顯著。更新機組之排放現況濃度,其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分別為10 mg/Nm3、15ppm及23ppm。
台中發電廠第5至第10機組空污改善工程
台中電廠第5至第10部機組,自85年營運至今績效卓越,惟近年因環保法規日益趨嚴,為符合中央及地方環保法規加嚴標準,藉由改善鍋爐及空污防制設備,減少各項污染物-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粒狀污染物(PM)等,使既有機組在未來營運壽齡內能在合於環保標準下穩定供電。
每部機組改善項目包括:
- 重新改造選擇性觸媒轉換器(SCR)的內部結構,以及更換兼具脫硝、除汞功能的蜂巢式觸媒,更有效率地將廢氣中的氮氧化物,還原為無害的水氣和氮氣。
- 增設熱媒管式氣對氣熱交換器(MGGH):將既有旋轉式 GGH 更新為非洩漏式MGGH,並將MGGH熱回收端改設於靜電集塵器(ESP)之前,可降低煙氣的溫度、縮減煙氣的體積,並降低粉塵電阻,提升靜電集塵器的除塵效率。
- 更新濕式脫硫洗滌塔的噴灑系統與更新內部元件,同步提升硫氧化物去除效率與設備運轉可靠度。
- 新增濕式靜電集塵器(WESP),利用「增濕」與「清洗」的原理,進一步捕捉煙氣中,更細微的顆粒與氣膠。
經由整體改善,可使機組排放之空氣污染物濃度可低於臺中市113年實施空氣污染物加嚴排放標準之規定:
- 氮氧化物(NOx):排放濃度降至20 ppm。
- 粒狀污染物(PM):排放濃度降至5 mg/ Nm3。
- 硫氧化物(SOx):排放濃度降至10 ppm。
台中發電廠第5至第10機組空污防制設備改善前後比較 (PDF)